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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授权委托书必须原件

sara_C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9-09 11:33: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7482
处理用时:3小时26分
本人近日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时,遇到一个亟待解决的合理性问题。NO:20250828000004035
在本次变更过程中,我司六家股东单位中的一家因其法定代表人已退休超过半年,暂未完成内部变更程序,该股东单位依据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出具了由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复印件。我司已按要求提交了全套申请材料,且其余五家股东单位材料均符合规范。
然而,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反馈(有录音)明确要求,必须提供该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 予受理。本人向其解释该股东单位因风控管理及法定代表人退休已久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原件,且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已具备法律效力和可追溯性。
经了解,广州、深圳、中山等周边城市在市场登记实践中,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均认可清晰、盖章的复印件。
本人认为,该要求不仅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也与当前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的政策精神相悖。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印发文件明确提出要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此外,本人今年初在东莞市办理章程备案时,也曾历时四个月才最终完成,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和战略推进。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再度遭遇程序阻碍,非常失望。我希望东莞能真正落实“服务型政府”理念,与企业共同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营商环境。
现恳请协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明确该“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依据;
2.如无上位法支持,请予以及时纠正,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件,加快审批流程;优化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增强服务意识。
3.若该问题未能得到合理解决,我将保留进一步信访或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权利。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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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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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ra_C09-09
    企业名称: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桥路1号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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