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且压实线
闽A2799超,没有按规定悬挂车牌。在环城南路辅路与莞长路立交处,属于东城,压导流线。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内容已收悉,现由城市快速路大队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提供的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已初步确认涉事货车驾驶人于2025年9月10日8时34分许,于环城南路莞长立交辅道路段实施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另经核查确认,该(闽A***9超)属于超限行驶的特殊车辆,该车辆已按程序申请当天的固定路线,根据规定此类超限行驶车辆是需要申请临时超限号牌(有效期一般一个月内),临时号牌需要放置在牵引车头驾驶室内,并不强制在车尾位置悬挂临时号牌,根据电子卡口照片信息,该车辆在上述时段路段行车过程中有按规定放置临时号牌在车头驾驶室内,请知悉。 二、处理措施,目前,城市快速路大队确认涉事货车驾驶人信息,并已通知该驾驶人于9月13日前必须到城市快速路大队配合处理此宗涉嫌交通违法事项,下来我们会根据核查情况,依法对该驾驶人涉嫌实施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三、感谢您对东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相关情况已致电您进行反馈,您表示认可,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城市快速路大队办公电话(0769-22265006)进行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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