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与楼之前搭桥违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涉嫌未取得报建、审批等手续情况下搭建混钢构筑物,加装铁棚,妄图扩张“地盘”占用公共通道,占用消防通道。另外市民明确前期未见出现该搭建物,属后期加装的可移动可拆迁的钢构筑物,城管回复“非新增违法”与情况不符。提出以下诉求及疑问,请详细解答: 1.请相关部门实地检查明确该搭建物的用途和目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如符合请列出依据具体哪条法规流程? 2.该建筑物外的临时搭建,超出红线规划图,为何不属于“违规搭建”,请给出明确的依据回复。 3.该搭建物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隐患,遮挡视线,影响邻里居住环境。 4.如以上疑问未能给出合理合法回复,将继续寻找其他渠道进行信访,如国务院督导 5.之前投诉了18年该建筑分开盖起后,后面用另一手段搭建过廊串通,此前已向社区投诉过了,包庇行政不作为!导致历史问题遗留至今,出示相关允许搭建批文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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