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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中学晚修

白告轩铠 来自:云浮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20:55:10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38325
等待处理:5天23小时50分
大岭山中学晚修时间至21:30结束,违反以下规定:
1.东莞市教育局 2021 年 10 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校内减负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要求 “寄宿制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非寄宿制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
2.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基〔2009〕88 号文件
明确 “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 21:00”,且 “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9 小时”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 年)
明确要求 “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9 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2:00”

投诉诉求:
恳请教育部门依据上述文件,责令学校立即调整晚修结束时间(寄宿制≤21:00,非寄宿制≤20:30),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并书面说明整改措施。
法律依据:
《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违规学校可采取 “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 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纳入政府教育职责考核负面清单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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