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小程序不处理乱停乱放的举报
莞城街道里有一部白色宝马车每次都骑上人行道乱停,多次举报都驳回显示 重复举报多人举报 ,结果这部车一个月以来非但没有改正反而变本加厉,一停就是好几天,本来人行道就这么点大,路边商铺占一点,电动自行车占一点,共享单车占一点,本来就没什么位置了,现在还有这种没素质的汽车为了躲路边停车又要骑上来,那行人走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本来举报乱停车就麻烦,要拍照两轮,现在好了,拍照了又不处理,是不是你们交警就认定了这样骑上人行道的停车就是不处罚的,是的话我也不操这个心去拍照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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