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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常年占路杀鱼经营,鱼腥味,鱼臭水,积水,垃圾滋生蚊虫,污染环境

微信用vjziZ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09-16 18:08:0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39128
等待回复:6天8小时26分
杨公州村委会推卸责任,常年让居民占路杀鱼经营,鱼腥味,臭水,有积水,垃圾,助长蚊虫滋生,杂物随意摆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空气,居民日常生活,(杨公州村杨和路十一巷10号)
问政部门: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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