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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违规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不合法

微信用d1Amn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7 19:09: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9312
处理用时:6小时18分
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6日组织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涉嫌违反相关民主管理和劳动法规:

一、公司于8月16日通过企业微信发布《通莞股份2025年绩效考核办法》,该办法未经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即直接实施,并在7月份工资中直接扣除员工绩效工资,该行为违反《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根据规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用人单位在7月份工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直接违法克扣员工绩效工资,属于公司变相降工资,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请求劳动部门严查通莞股份公司的违法克扣工资行为,要求补发被克扣的7月工资。

二、该公司职工代表的产生未遵循民主选举程序,而是由公司直接从各部门指定人选参与投票,违反《广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条关于“职工代表应当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规定。职工代表须经班组、科室等基层单位充分酝酿,通过无记名投票或民主推选方式产生,企业不得擅自指定或委派。

三、在就《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不符合《广东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的强制性规定。记名投票可能影响职工代表真实意愿的表达,无法体现民主决策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四、在新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强制将公司经营指标的完成率纳入到非销售性质的内勤员工的考核指标中,如后勤、人力、行政、财务、技术、助理等内勤员工都要考核公司的营收指标,这些非销售性质的内勤员工与公司经营指标并无直接关系,且内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无签署需考核公司营收指标,此行为属于公司变相降内勤员工工资。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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