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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南城菊香苑28栋2楼迷宫密室逃脱开在居民楼,长期半夜噪音扰民,选址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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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9 00:57: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9504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选址的规定如下: - 禁止选址区域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内、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等地。 - 与学校、幼儿园的距离限制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娱乐场所与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幼儿园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100米。学校、幼儿园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距离,统一按照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确定,即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和100米。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综合城市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将情况反映至物业管理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分局执法人员向其解释噪音扰民的危害性,并要求物业管理员加强巡查并管理,以免噪音扰民。如发现类似情况,请联系南城城管,联系电话:22905433。2、宣教文体旅游办工作人员已联系市民,向市民解答有关剧本娱乐场所选址问题,并督促商家注意营业期间噪音问题,以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感谢您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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