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风桦加沙政府发布五停,企业要求强制调休合理吗?
因台风桦加沙导致政府发布五停限令,企业要求9.27周末补班,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该安排存在明显不公与违法之处:其一,台风“五停”期间的停工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就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并非“缺勤”,公司无权要求补班(第三十九条:台风“五停”导致的停工属于非劳动者原因,公司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得以调休替代。);其二,周六属于法定休息日,强制安排员工在休息日补班,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已侵犯员工休息权,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经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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