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25〕98号文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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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5-09-28 2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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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编号:541973
东财〔2025〕98号文的印发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在此之前已进行采购并签订合同的前期服务,是否按合同签订时间划分新旧费率标准? 例如;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在2025年8月28日前已按国家及先前地方收费标准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而财政部门的概算审核发生2025年8月28日后的,审核依据是否按旧费率执行?
市民:
对您提出《关于印发东莞市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25〕98号)印发之日后前期服务费用概算审核相关问题咨询,现回复如下:
目前,市财政局在审核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时,前期服务费用的审核依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财〔2025〕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建设单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实某项前期服务已于文件印发之日(即2025年8月28日)之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则该已采购的前期服务费用可按旧费率执行。
东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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