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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

eveblNr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0-09 15:54:2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43189
等待回复:6天4小时4分
东莞市政府于2017年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告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东府〔2017〕117号)明确保留,且2024年发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东府〔2024〕51号)未将其纳入废止范围。根据《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府〔2022〕43号)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暂行或试行文件为3年)。由于该文件保留时未明确延期或重新发布,‌其法律效力已延续至2022年。那现在是否还有效?是否履行了《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的规定?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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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用户h2YQF44小时前
    估计他们都忘记这个条例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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