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非法经营(商铺内未发现合法营业执照)

dzw-061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0-16 17:17:3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44872
已超时
一. 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东阳路23号103铺非法营业,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营业场所必须悬挂营业执照:
1.悬挂范围:所有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户等)均需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店铺入口或前台等显著位置)。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未悬挂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最高可处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
3.重要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可通过执照信息确认经营资质(如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强化市场监管等。
二. 非法经营(摩托车维修电单车销售非法储存和售卖危险化学品等)。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靓仔好正10-16
    真系 肾
    来自:广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