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针对性解答好房子和解读《东住建规〔2025〕7号 -新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文件精神

人民服务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17 14:45:18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45126
等待回复:5天12小时58分
尊敬的市住建局,感谢紧跟国务院“好房子”政策及时结合我市突出房屋矛盾问题,出台文件。文件中里面涉及到两个条款:

- (七)鼓励第三方参与监管。鼓励有条件的住宅项目开展“预看房”活动,(八)落实分户验收管理。

  现在有几个特定问题想咨询并请教政策制定者给出答复:

- (1)文件中的“鼓励有条件的住宅项目”,鼓励 和 有条件的,怎么理解?字面理解为非强制条款,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 情况①如果是市重点全装修建设项目或有重大舆情关切的项目,是否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者进行预看房?

- 情况②如果是购房业主群体强烈提出要求“预看房”以监督质量,住建部门是否应予以支持?

- ③如果是因建设资源或施工组织等导致临近交付,交付压力巨大时间紧迫,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是否可以以“保交房”为由,拒绝业主作为第三方的“预看房”请求而强行进行竣工验收,进而违背“好房子”政策精神?还是应保障“好房子”基本交付条件,加大资源投入或申请逾期?

- (2)文件中提到要“落实分户验收管理”,落实要求是“应当全数检查”且“不应该存在弄虚作假”。

- 若①:建设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尚未100%完成既定合同约定内容(如零星家电未装,油漆未涂,或清洁不到位,未达到“可交付状态”),可否进行“分户验收”并通过分户验收。 若在不具备可交付条件下进行的所谓“提前分户验收”或“穿插分户验收”,是否应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

- ②“有关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是写到“监督抽查时若发现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可责令限期整改”,这一点无争议。但若“业主或第三方监督”发现建设单位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可否向主管部门举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即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第三方监督机构或业主发现的违规作假行为,都一视同仁,需责任限期整改。
问政部门:住建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