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追加超时未得到有效处理
唐克焱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20 21:58: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5879
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您追缴住房公积金一案,已进入催告程序,我中心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9月25日向单位发出《催告书》。如《催告书》送达之日起满3个月单位仍不补缴的,我中心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配合。 政府催告书9月25日送到,政府是说3个工作日必须缴纳,实际单位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缴纳,又过了接近马上一个月了,马上快30个工作日,办事效率这么低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101309243778101,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经核查,您追缴住房公积金一案,已进入催告程序,我中心经办人员已于2025年9月25日向单位发出《催告书》。如《催告书》送达之日起满3个月单位仍不补缴的,我中心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在依法依规办理中,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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