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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国人寿无良缺德!恶意拒赔癌症晚期客

bingo00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0-24 13:13: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6480
处理用时:6天3小时13分
患者于今年1月份确诊子宫平滑肌肉瘤(高分化),属于罕见病,五月份出现肺转移,成为恶性肿瘤晚期患者,性命危在旦夕。

患者之前在中国人寿购买了中国人寿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C款),患者家属十月份找业务员理赔治疗费用时,由于患者处于疾病晚期,做了涉及放疗、化疗、靶向治疗,以及免疫治疗,还有慢性疾病,家属向业务员递交了将近200页的资料,涉及金额较大,仅仅免疫治疗已经自费三万五,另外靶向药前前后后也近万元,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费用还没算。

历经2周,患者的理赔单下来了,保险个人受理号:20254411009000034306,一看简直傻眼了,理赔金额只有3600元,其他以没有门诊病历和清单拒赔,我们做的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的费用也不在理赔单上。

我们作为恶性肿瘤患者,病人危在旦夕,中国人寿保险居然把客户上传的病历资料隐藏了,仅仅只赔了3600元的住院津贴。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速速处理我们的案件,患者拿到应得的治疗费顺利治疗!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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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经保险公司核实回复:经保险公司核查,被保人因子宫平滑肌肉瘤于2025-02-20至2025-10-08期间在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治疗,申请保单2024441100984403354536的医疗理赔和津贴理赔。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约定的年免赔额为10000元,由于本次提交的理赔申请资料中,医疗费用发票金额未达到10000元的免赔额,因此保险公司本次只能给付“恶性肿瘤——重度”津贴保险金合计3600元。经保险公司与投诉人联系沟通,投诉人已同意进一步核对整理全部医疗费用发票及对应诊疗资料,再重新进行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的治疗及住院费用情况,按保险合同约定处理。投诉人暂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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