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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

微信用StIfG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1-05 10:13:5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8767
处理用时:8天0小时0分
最新印发的《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八条,对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助。
请问在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有编制,能否申请这个补贴?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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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东莞市政策文件的关注。现就您的来件答复如下:《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5号)第十八条规定,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由于相关实施细则尚在研究制定当中,具体资助范围请待相关实施细则发布后再行查询。相关实施细则印发后将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届时敬请留意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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