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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烧烤摊深夜扰民

微信用O9MB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1-06 01:54: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48871
处理用时:7天2小时33分
塘厦凤凰岗老围南路1号福柒岛便利店外有一个烧烤摊,下午 5 点开始营业,一直到深夜三四点。期间,晚上 11 点至凌晨 1 点钟左右,总是有顾客在楼下大声喧哗吵闹,烧烤摊老板还为其提供骰子,扑克等娱乐物品,导致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五六个男的在居民楼下大声吵闹。附近居民曾经出声制止他们吵闹,但无济于事,还被问候祖宗十八代。烧烤摊老板没有起到约束顾客的作用。11 月 3 日,曾有工作人员来现场用铁围栏拦着这块地方,但是仅仅是消停了一天,11 月 4 日晚又继续出来摆摊,根本不将部门执法放在眼里,侵犯其他公民的利益,藐视法律法规!!!阳光问政虽然做出回复,但是所写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并没有按照所回复的答复执行到位!!这两天这个烧烤摊老板和顾客仍然嚣张至极,无视居民劝阻!!!忍他们很久了!!真是忍无可忍!!相关涉事人员是否真的教育到位?执法人员是否只是形式主义?烧烤摊的老板和福柒岛便利店老板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希望有关执法部门找到直接相关人员,直接进行处罚!!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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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分局于2025年11月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5年11月6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和社区城管人员一起前往塘厦镇塘厦凤凰岗老围南路1号福柒岛便利店外,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的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该路段的流动摊贩确实存在占道经营及产生较大噪音扰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分局工作人员现场约谈了涉事摊贩,对他们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以及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音量,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并将经营物品撤离,以消除影响。涉事流动摊贩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现场拍照取证。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分局工作人员要求属地社区城管办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同时,我分局要求社区城管工作部人员积极宣传属地社区的临时摆卖点位置,鼓励流动摊贩到临时摆卖点进行摆卖,以实现有序规范管理。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段,由于执法人员外出工作,因工作繁忙或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未能及时接听、不便接听或无人接听等情况。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建议市民拨打:东莞市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反映。下来,我分局工作人联同社区城管办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占道经营行为的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对于查实的占道经营等问题,我分局将从严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的信息,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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