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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油烟味扰民,强烈要求搬走!!!

9852336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1-18 22:06: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1455
处理用时:6天6小时54分
虎门镇连升路93号100-4铺烧烤店油烟味熏倒人,强烈要求搬走,每次投诉了城管里检查有几天好点的,过后又是看样子,周而复始,浪费国家资源,问题没解决,强烈要求搬走。

你们看看图片,浓烟滚滚,熏惨了楼上的住户。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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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分局于2025年11月19日派出执法人员联同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店有安装无烟烧烤机及油烟过虑器的,执法人员督促其烧烤时务必要把烧烤机及过虑油烟机打开过虑,同时也要求其过虑油烟机要不定时清洗。如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致电虎门城管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9328222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管理”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虎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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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花大吉88811-19
    的确味道很大,我住对面马路都每晚闻到,在居民楼下开烧烤店绝对影响到附近居民。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或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东莞若属此类建筑,居民楼下不得开设餐馆。‌ 商住混合型建筑的特殊性 若住宅楼底层为商住混合型(如1-3层为商业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排烟系统达标‌:油烟排放口距离周边敏感目标(如住宅)需超过20米,且净化设施符合环保标准; ‌规划许可‌:需通过当地规划部门审批,确保商业区域与住宅区分离。‌ 邻里协商与法律程序 即使建筑允许,仍需: 征得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 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 若因油烟、噪音等问题引发投诉,可能面临整改或取缔。‌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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