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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不合理的违法处罚

普贤之光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03 10:12: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4550
处理用时:4小时7分
事件缘由:
于2025-11-22 10:28,本人车辆粤ACY9125,在东莞市松山湖南园路与芦溪一路路口(西向东方向),发生“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罚款100元。


1、希望发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行为先做出警告处分,而不是直接罚款,正所谓不知者不罪,小老百姓日常驾驶,不是为了故意犯罪,只是不明白此处的交通规则,希望有关部门高台贵手,在罚款前给予一个通知,在此处已经无故罚款200元;
2、此路段本身往来的车辆就较少,是否需要设置一个交掉车位,并且需要作出罚款行为,这样被罚款真的感觉很无辜;
3、非常感谢东莞市政府,给予我们小老百姓反馈民声的平台,比作以往此类问题,都是自认倒霉就作数,现在政府官员有作为,给予我们一个反馈的平台,因此,希望通过反馈,得到合理的答复。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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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涉事个人姓名、涉事个人身份证号}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靓仔好正10小时前
    这么奇葩,只能掉头,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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