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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公共通道违规建围栏及垃圾长时间堆放

用户n78n3m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2-05 12:40: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4977
处理用时:3天3小时39分
1.违规违建围栏,导致居民后门出入口不能正常出入
2.老人出入严重不便
3.归属于村集体公共通道上违规建设水泥拦河
4.建筑垃圾长时间堆放
5.拦河位置理应恢复原地
6.该拦河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要求政府介入
7.该围栏并未在建筑红线图范围内
8.造成车辆后门出入严重不便
9.不符合人居环境,需要整治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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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112710563216201,石排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9与您取得联系,对您反映的石排镇向西村港力模具加工厂,1.公共路面违规建拦河,导致消防通道增加难度 2.公共路面违规建拦河,导致居民出入不便 3.公共路面长期堆放建筑垃圾及易燃垃圾,影响人居环境以及公共路面出行不便等相关的诉求进行办理。经了解,您所指的第一点:栏河建设于二十余年前,当时栏河旁侧为一条深约1.5米的水渠,为防止有人意外坠入,经当时相关情况研判后建设了该栏河。因此,该栏河不属于违规建设,系为消除安全隐患所采取的措施。第二点:该栏河一侧原为水渠,并非规划通行道路,因此并未占用原有公共通行空间,不影响居民日常正常出行。同时,因其不占据消防通道或应急逃生路径,故不存在影响消防救援或紧急疏散的情况。第三点:我村工作人员已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厅办公室,联系电话:8651665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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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第一点,栏河建设于二十余年前,当时栏河旁侧为一条深约1.5米的水渠,水渠根据美丽乡村工程建设改造成暗渠,变成公共路面,这个事实依据,不是找历史说事。第二点,根据美丽乡村改造工程,现在已经属于道路性质。第三点垃圾已经处理?但是侧板围栏依然堵住暗渠上,这个是否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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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n78n3m8小时前
    第一点,栏河建设于二十余年前,当时栏河旁侧为一条深约1.5米的水渠,水渠根据美丽乡村工程建设改造成暗渠,变成公共路面,这个事实依据,不是找历史说事。第二点,根据美丽乡村改造工程,现在已经属于道路性质。第三点垃圾已经处理?但是侧板围栏依然堵住暗渠上,这个是否具备合理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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