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非法储存销售厨房燃料用油

敢于亮剑 来自: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2-11 10:36: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6215
处理用时:4小时8分
沙田镇稔洲社区培厚围小组沙场路11号,仓库内有两个大型储油罐,储存大量醇基液体燃料,(俗称环保油),分销至各酒店,餐饮店,农家乐,存在巨大隐患!!!!
“环保油”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前东莞市面上的“环保油”主要是甲醇燃料(学名醇基液体燃料),含65%-95%的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水分或其他液体燃料,其闪点只有不到20℃,沸点大概65℃,有毒、颜色浅、易挥发易燃,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本次反映的问题此前已在热线登记,工单编号28120314560254401。如需了解办理情况,请联系热线。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