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若要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用户X6qeyO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2-13 12:39: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6653
处理用时:5天4小时52分
定位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星路段的朝阳苑停车场,2025年12月3日下午,我车进入停车场后随即开车出停车场,停留时间一分钟却被强制收缴费3元。此事真是东莞真实版的“若要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请问这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否有市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询价、授权、批复?若有,那真无语;若无,此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会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和处理处罚,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问政部门:东城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有价格公示,该停车收费标准是依据市发改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标准该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停车收费问题得出以下回复,根据省相关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免费时限及收费标准,无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或办理收费许可证明,但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ly201612-24
    回到封建社会了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ly201612-24
    时社区工作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停车收费问题得出以下回复,根据省相关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免费时限及收费标准,无须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或办理收费许可证明,但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思考一下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用户0AZy6f12-13
    终于有人投诉这个停车场了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