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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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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14 17:21: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6848
莞训计划写的是2022年1月1日后实习的,为什么2025年实习的不行。回执上写的是只需在2022年到2024年底实习才算。是不是一种虚假宣传。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作出以下回复。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规定,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于2025年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不符合“莞训”计划申报条件。政策规定,并非虚假宣传。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01399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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