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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东莞横沥镇小区水费收费标准

微信用oPiKL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12-18 15:07: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7752
处理用时:7天0小时42分
1.横沥阳光粤港水费内容包括基础水费1.88元,污水处理1.15元,垃圾处理费0.512元,二次供水费0.28元,合计3.82元。请问收费是否符合政府收费标准?
2.垃圾处理费收取两次,一次是在物业费里,另一次是在水费里,是否存在重复收费?
问政部门:横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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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收到您反映诉求,现回复如下:市场监管分局于2025年12月22日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人受理此投诉。经查,位于横沥镇中山东路阳光粤港的东莞市瀚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莞市瀚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收取水费费用为3.82元/吨,其中包括:居民水费1.88元/吨、污水处理费1.15元/吨、垃圾处理费0.512元/吨、二次供水费用0.28元/吨。
上述费用中居民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均与水务公司收取一致。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规〔2025〕1号)二次供水费用不得超过居民用水费用的15%,即1.88*15%=0.282元/吨,该公司收取费用为0.28元/吨没有超出规定。
投诉人提及垃圾处理费二次收费的问题,物业管理费中不设垃圾处理费,系物业提供物业区域内清洁和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水费中的垃圾处理费系由政府征收,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两者性质不一致。故该公司无重复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不予立案。12月25日,市场监管分局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人处理情况。同时,房管所根据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并开展了初步调查,阳光粤港的物业管理费包括把垃圾从楼栋运到小区的垃圾房,水费是包括了环卫所从垃圾房运走的费,不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横沥镇房管所,联系电话:0769-821806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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