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保安墟派出所不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多次报警楼下架子鼓培训严重扰民,每次派出所就让一个辅警过来看一眼就走了,现在还每天白天晚上周末都敲,严重扰民!我希望派出所能依法惩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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