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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华侨城克扣工资,拖欠近一年!

微信用tINDd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2-19 16:35: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8034
处理用时:25分5秒
本人曾任职于东莞华侨城相关项目,东莞华侨城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未支付我工资10余万元,拖欠时长已近 一年!本人于此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经审理查明事实,依法作出裁决:判令东莞华侨城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本人 101844 元佣金。然而,仲裁裁决作出后,东莞华侨城无视事实依据与法律公正,在无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选择起诉!其行为并非基于正当维权,而是利用诉讼程序恶意拖延支付时间,企图以法律流程消耗本人的维权意志!尤其现任总经理林某,更是在公司长期蛮横,打压下属,无视客诉,毫不作为!上任以后,多个项目从客户到员工,各种投诉维权不断!作为央企华侨城集团的下属企业,本应以身作则,坚守法律底线,践行社会责任,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但实际行为中,却对基层员工的劳动报酬百般克扣、恶意拖延。
118800 元佣金是本人辛苦促成业务的劳动所得,是维持家庭生计、偿还房贷车贷的重要资金来源,东莞华侨城的拖延行为完全无视基层打工人的生存压力;​
仲裁裁决已明确其支付义务,却仍以诉讼程序拖延时间,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违背了央企应有的担当与诚信,严重损害了央企在公众心中的责任形象。
在此,恳请阳光问政平台介入协调:​
督促东莞华侨城立即停止恶意拖延行为,尊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尽快支付本人 101844 元佣金;​
要求东莞华侨城承担拖延支付期间的利息损失;​
督促央企东莞华侨城正视自身社会责任,规范用工管理,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杜绝此类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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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二)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进入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法定途径的事项,告知诉求人相关法定渠道。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具体请向法院咨询。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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