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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农林水务局拒绝受理宅基地申请,设置障碍回避群众,请求监督

LI立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12-27 09:37:2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59511
等待回复:13小时25分
一、核心事实与问题
本人房屋建于2003年,因历史原因一直未完善用地手续。为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本人近期多次尝试向属地部门正式提交申请,过程如下:
1. 前期咨询时,工作人员曾口头以“没政策、办不了”为由拒绝。
2. 2025年12月26日,本人携带全套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房时间说明、身份证明等)亲自前往麻涌镇人民政府,希望当面递交并正式启动程序。【然而,镇政府门卫室告知,必须由镇农林水务局内部电话通知批准后方可进入。本人当场多次尝试联系该局,但最终未能获得进入许可,导致无法当面提交任何材料。】
3. 随后,本人通过电话与镇农林水务局沟通,对方再次明确表示“没有政策,不接受申请”,并拒绝告知任何书面提交途径,也拒绝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任何书面回执。
综上所述,麻涌镇农林水务局不仅以“没政策”为由在实体上拒绝我的合法诉求,更通过设置进入障碍、拒收材料的方式,在程序上剥夺了我正式提出申请的权利,其行为已涉嫌行政不作为。
1. 请求纠正程序违法:请求上级部门责令麻涌镇农林水务局纠正其不接收申请材料、不出具书面凭证的程序违法行为。要求其依法开通并公示有效的申请受理渠道。
2. 请求监督实体履职:请求监督该局依法履行审查职责。要么,依法接收我的申请材料并启动审查程序;要么,针对我的申请出具加盖公章的、理由充分的 《不予受理决定书》 ,并告知我复议或诉讼的权利。
3. 请求明确政策口径:请求麻涌镇或市级主管部门,就《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在当前是否仍然有效、我户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条件等,给予清晰、权威的书面政策解释。
问政部门:麻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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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

6评论

  • LI立12-31
    这是我唯一住房,有村里发的村集体土地转让宅基地证,也交了转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唯一住房应该给与确权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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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TH6K912-31
    办不了是实体法,不予受理通知书是程序法。拿了肯定有用的,直接复议诉讼走起
    回复 stopped(来自:中国):政策停了还收你资料干嘛呢,没去了解办理的时间段怪谁呢。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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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opped12-31
    政策停了还收你资料干嘛呢,没去了解办理的时间段怪谁呢
    回复 微信用TH6K9(来自:中国):政府程序违法。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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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TH6K912-30
    政府程序违法
    回复 stopped(来自:中国):补办政策已停这也是事实。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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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TH6K912-30
    政策虽然到期。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不予受理,应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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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opped12-30
    补办政策已停这也是事实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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