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一龙路206君悦旅馆消费欺诈
本人约定于12月28日,在这家旅馆退房。房东又不过来结算,说自己把房子搞干净,把押金单与钥匙放到前台就行了,他晚上再跟我结算。晚上退款,增加名目,费用。实在太恶心人了。我希望:1 商家退还100元。2 我住宿到期是2026年1月9日,从12月28日算起,要求退还13天的住宿费。3希望市监对于这种消费欺诈行为作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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