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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续聘流程的咨询
dengrui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01 02:16:47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60506
您好!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5〕1号)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实行聘期制,聘期三年,聘期期满自动解除聘任关系。评审专家可在聘期期满前提出续聘申请。
申请续聘的评审专家,应在聘期期满前按要求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由注册地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续聘。
本人于2023年4月入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专家库系统,根据《办法》要求应于2026年4月前提出续聘申请。请问具体的续聘流程是怎样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无关于“续聘”的按钮或入口,聘期三年到期前是否会自动弹出续聘的资料提交入口?以及应提前多长时间提出续聘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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