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市石龙镇泗洲村十三巷11号前面车辆乱停乱放

L夏天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05 16:30:40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1257
等待回复:5天11小时58分
东莞市石龙镇泗洲村十三巷11号和十二巷之间的药店旁边路口私自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公共通道,村民的车辆都无法出入,有家归不得,村官严重不作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禁止占用通道】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问政部门:石龙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