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贷冲贷为什么还存在担保公司从中赚钱

微信用4RXW8 来自: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6-01-06 14:16:5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1406
处理用时:6天22小时54分
目前东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先还后贷,一种是以贷冲贷;
这里提出疑问,为什么公积金中心不能从人民利益出发,向深圳广州学习,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做好衔接工作,直接以贷冲贷,非要再找一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解压,这无疑成为了百姓使用公积金的一层阻碍,目前我查阅了公开的文件,也没有见到公积金中心准备做这一项工作的推进,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这些价值观已经提出多年多次,为什么东莞公积金中心仍无动于衷;
而且更有甚者,我看到公积金中心在官方网站上推出了五家指定的担保公司,我想对此发出疑问,既然觉得固定担保公司方便工作,为什么不一步到位直接对接好银行,这样不是更方便工作吗?
希望公积金中心给予东莞人民一个正面答复,不要再找业余的编外聘用人员随意回复敷衍东莞人民。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公积金中心是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负责执行管委会各项决定及其他交办事项、开展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和承担公积金贷款风险”及第八条“职工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六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款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时可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目前办理商转公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供申请人灵活选择,即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应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且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是在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受委托银行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为申请人偿还原商业贷款,注销商贷的抵押登记,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笔贷款的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风险并为申请人提供贷款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贷、注销抵押登记(全部结清)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相关服务手续,因此需要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并产生一定费用。若不想由担保公司代办,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我市是广东省较早探索并开展商转公业务的城市,相关做法被外地借鉴,我市也一直致力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便利度。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前提下,我们也将持续研究深化商转公业务的具体方案。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专业回复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