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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御花苑租用土地问题的函

clever007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1-07 11:06: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1525
处理用时:7天6小时56分
关于群众反映清华居小区业主对清华居与御花苑中间道路权属问题产生疑异的来信收悉,我集团公司作为目前该土地的所有权人,对该项土地的情况作出解释如下:
	    1、1992年左右,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蛤地管理区、香港深联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约定合作开发经营东莞御花苑商品住宅小区。
	    2、1997年,蛤地管理区、御花苑公司确认御花苑用地面积。确认了清华居与御花苑中间97亩道路由蛤地社区有偿交付御花苑公司使用,但未办理土地证。
	    3、2002年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御花苑收购上述土地。
	    4、2013年根据当时市人民政府开会讨论的《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3【25】号文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东莞市南城区御花苑小区历史遗留用地解决方案的回复》东规函2013【146】号文的指示意见要求,南城街道办事处将上述97亩土地有偿租赁予御花苑公司、水濂山水库商品住宅公司使用。租赁期限2032年12月31日到期。
	    5、综上清华居与御花苑中间道路属南城街道办事处向蛤地社区有偿征用土地,并不属于公用市政道路,其所有权现归南实集团公司所有。
	    特此回复
	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现就相关回复向南城实业提问:
1、该土地租赁方是否有进行招标流程,是否有定期支付租金,租金是否符合市场水平?该地块具体是否有用地红线?超出御花苑小区用地红线部分是否存在小区非法占用?御花苑后门,英皇幼儿园出口位置属于桥底,御花苑在那里设岗是否违规占用,堵塞交通?御花苑正门道路及右侧空地是否属于御花苑小区?请详细回答。
2、该地块未来如何规划?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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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市民提问事项涉及土地权属及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属于企业商业行为及相关内部管理事宜,其所涉具体租赁条款、资金往来、用地红线详细范围及未来规划等事项,属于企业与相关权利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及内部经营管理范畴,相关土地的租赁管理使用合法合规。市民作为非直接相关方,其具体租赁细节、内部流程及未来规划等信息不便对外提供。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242884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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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KONGKONG01-07
    鉴于科创路日常车流量较大、且周边汇聚大量中小学校等院校,周边交通车流仅依靠科创路唯一市政道路支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车流通行,建议将该御花苑接驳科创路、蛤旺路、蛤地路的闲置用地改设为市政道路、公共配套及公园绿地,疏导车流,以减少周边日益严重的拥堵。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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