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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安镇新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无理驱赶居民,要求道歉并规范共用球场管理

用户YzztiV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15 18:13: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3287
处理用时:4天6小时27分
一、事实陈述
本人是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的一名普通居民,2026年1月15日下午17:30分许,本人在新安社区居委会篮球场投篮,这时有两名领导安排保安过来对我驱赶,保安说说领导不让在这里打球,其中一名穿深蓝色POLO衫的中年男子领导大声对我称:“你以为这里是你自己家啊!在这里随便打!”
二、法律依据 
居民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居民服务,而这位领导将居民视为打扰者,以大声训斥的粗鲁方式进行驱赶,依据的是什么法律规定呢,是否有相关规定禁止居民在社区居委会的公共篮球场进行打篮球?我在球场也并未见到任何禁止打球的明显公示。我想问下这两名领导的驱赶行为是否合理,以及社区篮球场的使用规则?退一步说,即使该社区篮球场不对外开放,我作为社区居民,在社区居委会理应得到礼貌对待,而对方作为社区干部,以这样大声训斥的方式一直骂到我离开,是否符合其做社区工作的初衷?
三、具体诉求
1、要求居委会责成该名蓝衣人员对其不当驱赶行为向本人道歉。
2、要求居委会公开球场的使用管理规定,并正式公示,明确开放时间、使用规则。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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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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