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广场舞、喇叭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16 20:47:25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63513
等待处理:5天22小时44分
本人现居住于塘厦幸福广场附近,长期遭受广场舞高音音响、防诈宣传喇叭噪音严重干扰,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3、64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属违法行为;麻烦贵部门让广场舞调低音量以及调低防诈宣传喇叭音量。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