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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变更性质为收费停车场

用户6aHaMy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15:53: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3683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0分
大岭山龙光君御华府前面是一直是公共性质的停车场,但最近又贴出收责的告示,而且在本月的31号开始收费,这个停车场附近没有什么商业,完全是为了附近小区的居民停车方便而设立的公益性的停车场,凭什么可以随便来进行收费?请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尊重民意。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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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金域缇香一、二、三号停车场的经营权目前由运营单位依法取得。为方便周边市民停车,交通分局已建议运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为确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月卡等便民服务方式。2.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后,预计有效减少“僵尸车”长期占用现象,从而使停车位周转率得到提升。这将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尤其是夜间回家的实际停车需求。3.关于停车收费的说明,公共停车场实施合理收费,是调节停车资源使用、提升周转效率的常见管理方式。如有疑问或再有情况,也可及时拨打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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