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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牵绳犬只伤人 恳请协调追责及落实相关赔偿事宜

与你分享日常。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1-30 12:10:24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5971
等待回复:6天22小时42分
本人于2026年1月29日下午,在自家门口(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东风一路31-33号)玩手机时,一只未佩戴牵引绳的犬只突然从对面冲至我家门前,先后扑向我父亲与本人。事发时,犬只主人以需前往上课为由请求离开,因当时未发现明显伤口,我们便同意其先行离开。
 
当日晚间,我发现手部出现一道抓痕,随即尝试联系犬只主人,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我已向警方报案处理。
 
现恳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处置此事,督促犬只主人承担我伤口处理、狂犬疫苗接种等全部相关费用,并依法对其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处理,杜绝此类安全隐患再次发生。
 
本人可随时提供伤口照片、报警回执、医院诊疗记录及缴费单据等相关凭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问政部门: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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