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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嫁女为由,洪梅镇氹涌村拒绝孩子享受本村福利

平安~~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6-02-02 03:49: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6353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52分
为什么母亲户口未迁出本村,孩子随母亲户口,却以母亲已婚外嫁女为由,性别歧视,侵犯孩子享受本村福利,例如节日红包,礼品分发等等,同龄已入户孩子因为随其父亲入户氹涌村,都有收到,为什么外嫁女孩子没有?是依据什么设立规定的?属实侵犯孩子利益,过往福利如何补偿?
问政部门: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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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在2019年1月18日,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我村无股权户籍人口对享受村福利待遇的事项,已明确无股权户籍人口享受村福利待遇的对象范围。凡在2019年1月20日后迁入我村的人员,属于以下性质其中一条的,一律不得享受我村任何福利待遇:①一对夫妻,只有女方属本村户口,迁入我村的男方和随迁子女(或者男方迁入后夫妻的新生子女)。②一对夫妻,只有男方属本村户口,女方属再婚,随母迁入我村的女方子女。③女方属随夫迁入本村,夫妻离婚后女方再婚出嫁至外地(非本村),其本人及其再婚出嫁至外地的子女。④户口不在本村且已在外地落户定居的已婚人员投靠父母或回原籍迁入我村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庭成员。⑤女方原属本村户口,离婚后回原籍迁入我村的人员及其随迁子女。⑥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在职或离退休人员迁入我村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庭成员。⑦属于纯女户的家庭(包括独生女的家庭),可允许其中一个女儿的子女纳入本次分配对象,其他女儿的子女不纳入本次分配对象。上述表决事项按法定程序执行,通过民主决策方式表决通过,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及报镇部门审查通过后,才组织实施,符合民主决策程序。故市民反映的情况属于2019年1月20日后迁入我村,不得享受村任何福利待遇的其中一种性质。如有疑问,请联系氹涌村委会,联系电话:884387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流程合法不代表内容合法,17那么明显性别歧视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1评论

  • 微信用z8uIT02-11
    区别对待,没办法
    来自:吉安市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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