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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兴逸苑物业(东莞市安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作为,以消防隐患为由不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微信用LmsVT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02 19:52: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6482
业主响应国家绿色节能号召购买了新能源车,想在自己的合法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多次向物业提出申请,物业均以靠近电梯口有消防隐患为由拒绝配合,并拒绝提供《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
业主已将充电桩合格证明,施工人员资质证明等一系列资料提交。充电桩本身资质齐全。
业主还请了石龙消防大队现场勘察,消防部门也明确表示该位置安装充电桩没有违反现行消防规定。但物业仍不配合。
经过多次12345投诉,住建局,房管所等相关部门也现场调节,他们表示业主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物业仍不履行职责拒绝配合。
(另外,在住建局,房管所等相关部门现场调节时,物业工作人员与一个相关部门的领导说说笑笑,甚至勾肩搭背,我现在很怀疑相关部门的公正性,物业是不是有恃无恐)
业主在微信上几个月前已经要求安装充电桩,安装充电桩的申请函也已经交给物业两个星期,物业自始自终没有任何书面回复。所谓的消防隐患,物业也无法拿出有力证据。物业若拒绝也理应向业主出具书面回复,并附上有效证据。
人民法院已审理多起相似案件。案件中,法院判决多次提到消防问题,应由相关消防部门来认定,在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物业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我要求相关部门责令物业立刻整改,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并对物业进行处罚和批评。
您好!接诉后,我镇房地产管理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我所已致电市民作出解释,目前待消防部门出具意见,若符合安装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后续安装充电桩事宜。如有咨询,可联系房管所:86625346。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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