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微信用xJ4Gv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2-03 12:45: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6591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34分
购买的东莞房产,东莞公积金,用的组合贷,25年3月前只创建了商业贷提取,半年提取一次,商贷部分25年2月已还清,然后25年2月提前还了15万的公积金贷款,25年3月东莞公积金新政发布,未能及时了解到该信息,导致公积金没有创建提取记录,现在是否可以再申请,按半年提取一次的方式创建提取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新申请建档单公积金提取业务均按照新政策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是实行报销式公积金账户对冲方式还贷提取,根据每个月的还贷额对冲公积金账号余额,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则在绑定的银行卡扣款。在建档前已还的公积金贷款额则在您还款贷款后再根据可提取金额申请提取。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