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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新墟一街1号附近环卫作业长期凌晨严重扰民,投诉后部门监管不力、推诿塞责

郑重其事-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2-07 09:57: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183
处理用时:5天1小时28分
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朗镇人民政府:
本人系大朗镇巷头新墟一街1号附近居民,现就环卫作业长期于每日凌晨3-6点噪音严重扰民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态度恶劣问题,再次实名投诉。
问题事实:长期定点噪音轰炸,近半年来,每日凌晨约3:20,环卫车辆即在上述路段作业。车辆轰鸣、垃圾桶猛烈撞击、铁铲摩擦地面、人员喧哗等噪音在深夜被极度放大,每日将人惊醒。家中有老有小,居民身心健康与工作学习已受严重影响。
投诉遭遇:推诿塞责与态度轻慢。1.  初次反映(约3个月前):通过12345等渠道多次投诉。官方虽有回应,但问题未根本解决。期间环卫主管给出的方案竟是“让人搬家”,令人愤慨。后向大朗环卫部门反映,对方承诺协调至6:30后作业,但仅改善月余,之后凌晨6点前作业依旧。
2.  再次沟通:追问监管责任时,工作人员以“外包公司管不了”“让他们和您沟通”为由搪塞,将监管责任与问题矛盾推向市民。3.  恶劣态度:在最近沟通中,陈述健康影响时,电话那头竟传来工作人员的嬉笑声,态度轻佻,毫无对市民诉求的基本尊重。
核心质问:
1.  监管责任何在? 主管部门对环卫作业时间、规范及外包公司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管不了外包公司”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2.  民生何解? “错峰作业”不能成为无限侵害休息权的理由。为何不能将作业严格限制在6:30后,或优化路线避开睡眠最深时段?
3.  作风何改? 面对反复投诉,相关部门推脱责任、态度轻慢,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明确诉求:1.  立即整改:责令立即调整巷头新墟一街1号旁生活垃圾点的作业时间,严禁在凌晨3-6点进行高噪音作业,并落实文明作业规范。2.  严肃问责:对投诉处理中推诿塞责、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及科室进行严肃处理并作出解释。3.  长效监督:建立该点位常态化监督机制,公布电话,防止问题反弹。
恳请市、镇领导真正重视,履职尽责。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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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6年2月12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已调查,早上06:00是工人正常作业时间,由于附近属居民密集居住地,易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否则会造成垃圾积压。现已教育工人,要求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注意控制音量,并告知员工尽量延迟至早上07:00作业。接下来,我分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昨天和今天依旧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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