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个体户首次报税漏报横沥税局未通知直接罚款问题

523039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08 20:24:11 状态: 待处理 编号:567299
等待处理:4天22小时7分
本人分别于2025年5月7日和6月4日注册了两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分别在横沥和大朗。目前月营业额在1万元左右,2025年Q3、Q4均已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所得税。首次开店对税务规则不熟,以为交完所得税以后就完结了。在1月23日收到东莞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发来的短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说大朗门店未及时申报Q4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等四项,要求我在2月5日前到税局办理补申报。
        收到通知后,本人立即预约了大朗税务分局并于2月5日到现场办理了补报手续,流程非常简洁,申报结果也是0补税,本人没有异议。
       办完大朗的税务手续后,我想到横沥门店同样没有申报过这几个税种,于是主动赶到横沥税务分局准备咨询和处理(此前未收到横沥税局任何关于门店未申报税费的通知)。到现场后,横沥税局柜台的工作人员(约50岁,男性,未记得工号)告知我门店因未及时申报以上税种已被列为非正常经营户,必须罚款60元才能恢复正常户身份。

       我再三说明个税已正常缴纳,另外这几个税种确实是因为本人业务不熟导致未及时申报,而且这是注册以来的首次,最重要的是:
1,从注册到今天税局也没有给我任何短信或电话的通知,为什么要在我主动来补报的时候罚款?
2,同样的情况在大朗分局却是有短信通知且补报后不需要罚款?

       但柜台工作人员表示他是在按规定办事,肯定是大朗税务分局的操作不正常!因为我是专程请假过去办理手续的,没有太多时间现场进一步沟通,就缴纳了60元罚款,工作人员提供了一张《完税证明》,证明上的税种为“税务部门罚没收入”,以及一张《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为取消非正常户通知。

    我想请问,几乎同样的时间发生的同样的情况,为什么横沥税务分局和大朗税务分局的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横沥这种不发通知直接罚款的做法合法吗?谢谢。
问政部门:税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