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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否有责任和义务知道维权人补充合理的诉求
无风2026
来自: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6-02-09 18:27: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403
1 社区在协调劳务关系中,劳动者被企业单方面辞退。劳动者申述仅仅为劳动差价,并未提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金的问题。社区发现后,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劳动者补充并协调企业配合。 2 如果已经知晓这种情况,却依然不告知或维护劳动者权利,而是以劳动者最开始的诉求来讨论问题。是否有刻意包庇企业的意图。是否和社区工作宗旨相冲突。 3 如果2情况属实,如果进一步处理和跟进。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社区在劳动纠纷协调过程中,主要职责是对市民明确提出的诉求进行核实、沟通与协调。社区有权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核实,但无权对企业解除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最终认定。2.我社区在协调处理您反映的社保、工资差价问题时,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不存在包庇企业的情况。社区仅能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您明确提出的诉求进行协调处理。3.经核实,我社区不存在您反映的刻意不告知、不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后续若您对企业辞退行为的合法性、是否应支付赔偿金等问题存在异议,建议您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依法反映、依法认定。如您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求富路企业办,联系电话:8303586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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