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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交警大队先开罚单后短信通知不太合理

九嶷帝子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2-09 20:52: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412
处理用时:3天2小时5分
本人居住在塘厦花园街,车辆停放在主干道的网格线上(以前是停车位),连续在11,12和2月份被开罚单3次,每次罚200元扣0分。本人在驾驶室留有挪车手机号,但抄牌人均未电话通知,而是以平台短信的方式通知即时把车挪走,收到信息后,本人以最快的速度下楼挪车(每次在10分内均挪走),但仍要受到罚款,抄牌人这种先开《违法告知单》后短信通知这种方式不太合理。望改进!!!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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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6-02-12 20:03:54对诉求进行办理。花园街路段属于严管路段,执法人员发现违停车辆可立即进行违停采集,系统的提醒短信与现场处罚同步进行。花园街路段已设立多个停车场供日常停车,请市民按规定要求停放车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交管大队,联系电话:87910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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