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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东胜路车殿堂洗车店多次凌晨噪音扰民

用户K7Uynm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1 01:31: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528
处理用时:2天1小时5分
我此前已通过阳光问政投诉大朗镇黄草朗东胜路车殿堂洗车店凌晨违规作业扰民问题,平台回复已处理。但2026年2月11日凌晨一点该店仍在照常作业,噪音依旧严重扰民,明显属于虚假整改、拒不执行。
请相关部门立即现场核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居民夜间休息问题,谢谢。 
他不是洗车吵 是抛光机器嗯嗯嗯响
你派人过去说就生效5天 
V养车·车殿堂汽车会所(东胜路店)
黄草朗村东胜路42号五福楼1楼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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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6年2月12日,分局工作人员联同属地村委工作人员到群众反映车殿堂洗车店巡查,发现该单位大门紧闭。经属地村委工作人员了解,该单位正放春节年假,故分局工作人员无法入内进行现场检查。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房东对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音扰民,确保文明安全生产。

下来,分局将加强对该片区企业的监管,并要求黄草朗村委会加强巡查。如群众发现该片区企业仍存在其他环境问题,可拨打犀牛陂村委会接访电话:13713380898,或大朗生态环境分局接访电话:0769-83100971。


2026年2月12日,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群众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故无法将调查情况反馈至群众。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用户K7Uynm02-11
    我又不是挑事 凌晨一点两点还在那嗯嗯嗯 谁顶得住 不用上班啊 不行就把那一大堆门关上留一个门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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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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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K7Uynm02-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夜间违规排放噪声,可责令改正,处5000元—5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20万元罚款,可责令停业、关闭。 依据2026年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经劝阻、处理后仍继续扰民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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