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企业员工社保应缴应买的法律法规咨询

无风2026 来自: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6-02-12 10:19: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633
处理用时:19天7小时50分
前几日通过12345做了个企业参保未参保的问题,核心是提到大朗地区一些企业员工社保缴费率不足的问题,并且以其中一个公司作为案例说明,希望税务机关基于整体性问题进行核查,如果有严重违法和过错,相关企业甚至片区企业进行整改。但市税局的回应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莞市惠隆鑫电子公司“社保应参保未参保”的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是根据国家、省、市的具体安排确定。200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实行的是“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2023年12月1日起,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职责分工,为更好地帮助您解决所属期2024年2月至2026年1月相关诉求,请您向我分局提供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必要材料。我分局已将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您,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769-82915862咨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2026年02月04日。
我认为整个回应有以下几个问题:
1 未正面回应企业是否有对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义务。投诉点为企业不交社保,回复为怎么交社保。作为专业的机构,为何要答非所问。
2 本人非当事人。谈不到个案申述,在12345中应该有说明。但相关回复机械性的认为是投诉人的社保纠纷,给无关的建议。
3 回应未提及最高法新规、没有提及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及企业未参保的法律后果。通篇生动地展现了对相关诉求的不上心,敷衍和麻木。
问政部门:税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为其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员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及社会责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分局已积极协同大朗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对涉事主体进行实地调查、政策宣讲、以案释法,强调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其强制性,督促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做好合规更正。我分局将协同人社部门继续密切跟进,稳妥推动企业参保缴费遵从度,保障参保人权益。如有疑问,请致电0769-83313041联系大朗税务分局。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2026年2月28日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