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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莞城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建议

网友951357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2-12 16:12:0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7659
等待回复:6天22小时15分
参考过往《莞城街道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方案》中规定“申请人(父、母及子女)必须是非东莞市户籍”这一条,建议考虑适当放宽。现在很多在莞城企业任职的高管或技术骨干,本身就是东莞户籍,同样在本地长期工作、纳税、缴社保,也为企业和地方经济作出贡献。但因为是东莞户籍,反而不能申请企业人才子女学位,这在实际操作中显得有些不合理。

建议将申请范围适当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东莞户籍企业人才,或者允许其参与统筹安排,而不是一刀切排除。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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