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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转弯”限速从何时起算?

用户R6eDny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2-16 23:53: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868
处理用时:11天9小时2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根据以上法规第(二)点提到的“转弯”,尽管机动车在绿灯时通过左转车道,越过停止线和斑马线,进入路口时的速度是38公里小时,但该机动车此时此刻尚未转动方向盘,仍然是直行,是否不应认定该机动车超速(超过每小时30公里)?

即以上法规第(二)点提到的“转弯”限速从何时起算?转动方向盘前的直行阶段要限速吗?

请问广大网友有此条违法扣分的实践案例分享吗?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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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定该“转弯”应由何时开始,但在车辆转弯时,受到离心力与向心力的影响,控制不当极易侧滑、失控。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因车速过快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建议在转弯前适当降低车速,避免发生事故。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只回应了“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规定该“转弯”应由何时开始”,其它问题无正面回答。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奥迪a8L03-02
    窃以为。认定是否超速,在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来看;“转弯、执行”前、中、后持续的事实,结合道路限速标志(各种形式)是否超过来认定。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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