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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香遇走廊公园”内违规设置收费儿童游乐设施,严重破坏公园公益性质
张呦呦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2-20 21:55: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7984
本人于2026年2月20日下午带孩子前往“香遇走廊公园”游玩,今日入园后发现,公园内存在大量私设的营利性儿童游乐简易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套圈、捞鱼、电动摇摇车等,完全成了一个嘈的“临时庙会”或“露天商场”。这些针对诱导孩子消费商业设施,孩子看到后哭闹着要玩,变相给家长制造了消费压力,要给孩子玩这类设施我自会去商场。据摊主自述,他们是向公园管理方缴纳了"场地费”才得以在此经营的。请问:公园管理方是否有权将公共绿地出租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这些摊主是否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特别是捞鱼项目涉及活水和卫生问题)?摊位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本人今日消费67元,摊主明确说没有任何发票、收据,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 投诉诉求:1.立即清退、取缔公园内这些私设的、无证的收费游乐摊位,还公园一片清净。请市场监管及城管部门介入。2请上级主管部门(如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查公园管理方是否存在违规出租公共空间、默许无证经营的行为,是谁、那个单位在收取摊位费。公园是公益设施,不应成为某些人或单位收取“摊位费”的“商圈”。3.针对摊主拒开发票的行为,请税务部门(12366转办)介入调查这些流动摊位的经营收入是否依法纳税。 公园姓“公”,不应沦为针对孩子的“商业围猎场”! 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长效监管,让香遇走廊公园真正回归市民。
【东城】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园于2026年2月28日下午16:50致电市民,电话无接听。现我园作如下回复:收到市民反映“香遇走廊公园”内存大量私设的盈利性儿童游乐儿简易设施,严重破坏公园性质问题”给市民带来不愉快的游园体验,我园深感抱歉!感谢市民对“香遇走廊公园”的关注!关于市民反映“摊主自述向公园管理方缴纳场地费才得以此经营”问题,我园经核查并无此事。市民提到的位置是东莞市国营黄旗林场南麓环境品质提升及运营项目,该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市民网球中心东侧,东莞市国营黄旗林场将所持物业经过公开对外招标程序,由广东懿兴水生植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投资升级改造和运营维护管理,双方签订了合同。其中合同第13.4.4条约定由运营方对园区内各乱摆卖摊贩驱赶和劝离,我园将严格督促运营单位按照运营合同执行管理。关于摊贩摆卖问题,运营单位已安排专门保安人员负责巡查管理,一旦发现有流动摊贩摆卖就立即劝离。但由于公园出入口较多,暂时没有设置流动摊贩集中摆卖区,因此存在一定的治理难度,面对流动摊贩“老难题”,现阶段运营单位会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积极引导其到其它地方规范经营,同时会结合实际情况,必要时请求城管部门协助劝离,努力为市民游客营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同时欢迎市民游客一旦发现有乱摆卖现象,可速与运营单位联系,联系电话:27227631或黄旗山城市公园服务电话:22463895,我园会坚决遏制乱摆卖乱象。同时在此呼吁在香遇走廊摆摊的市民配合我园的管理,建议到其他设置有流动摊贩集中摆卖区的地方规范经营,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再次感谢市民游客对香遇百花园公共管理的关心! 【市税务局】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香遇走廊公园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我分局暂无法锁定相关交易主体。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定,为能有效对接处理您反映的举报诉求,我分局建议您补充线索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具体交易时间、摊位位置、摊位主体或身份信息等)。您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55号东城税务分局办公室收。如有疑问或需提供材料可联系0769-22322203。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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