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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实验搜查学生个人行李物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东北雨姐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2-25 23:33:5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68376
等待回复:6天0小时10分
海德实验学校(中学部)在每周返校时都会在学校大门口一个一个强制搜查学生书包行李箱等个人物品在学生不在场或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翻查学生的书包、储物柜、行李箱等私人物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学生的储物柜、书包被视为“私密空间”的延伸。不管男生女生,有时候还会当着男生的面打开女生行李箱等私人物品。并且海德实验学校没收了学生零食沙琪玛等食品不归还学生,而是私自当作垃圾清理。对于检查中暂扣的物品,学校应履行暂时保管义务,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 “没收”: 违法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等,需立即通知公安机关,依法移交处理; 危险物品: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应及时上报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由专业机构依法处置; 一般违规物品:如违规携带的手机、玩具等,学校应暂时妥善保管,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可在适当时候返还学生或由家长领回。学校及教师不得抛弃、毁坏暂扣的学生物品,也不得长时间无故拒绝归还,否则将构成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并且在学生不在场或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接受宿管阿姨的检查就无法进校,就会按旷课处理)私自翻查学生的书包、储物柜、行李箱等私人物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学生的储物柜、书包被视为“私密空间”的延伸。并且检查过程中,要求学生当众打开行李箱,甚至翻出内衣等贴身衣物,让私人物品暴露在众人面前。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自尊和人格尊严。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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