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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立法征求意见(如何在具体落实广东省关于土地遗留问题的行政机关立法建议)

DouD47jy 来自: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6-03-04 20:52: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9570
处理用时:27天6小时34分
本人对政策出台有群众反馈意见,请找个工作人员和我联系。(最好找个学法学专业的)
  关于宅基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物权法相关规定、以及历史建筑风格问题相关认定)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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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我局于2026年3月18日11时43分再次致电联系您。经电话与您确认,您补充提出的问题为:1. 《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确定1987年的时间点立法原因和立法目的是什么?有什么依据?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号)的相关问题,该办法是为妥善理顺农民住房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市农房管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制定的,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目前已失效。有关您提供的其他诉求,已为您新建工单跟进,工单编号:0826032709430146601。目前该事项正在处理中。待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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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已经和12345以及农村发展局解释清楚我的问题,公民有权对已经失效的文件进行监督,而不是单单用已经失效来搪塞,会继续追单,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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